申报基本条件: 1.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所得分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为0; 3.有效期内高企,近五年获得过国家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排在前三名,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直接认定。
附件: 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