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激励

【区级】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申报基本条件:

序号 类别 学历 来区时间 占股/薪酬水平 备注
1 高新区
重大创新团队
博士,≥5人 近3年 领军人才占股≥30%或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且已实缴现金出资≥200万元)
核心成员月薪≥2万或占股(已实缴现金出资≥100万元)
项目已有重大投入(≥2000万)或产出(上年销售≥3000万),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2 高新区
重点创业团队
博士,≥3人 近3年 领军人才占股≥30%或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且已实缴现金出资≥150万元)
核心成员月薪≥2万或占股(已实缴现金出资≥100万元)
企业注册资本≥500万
3 高新区
领军、孵化人才
硕士 近3年 占股≥20%或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已实缴现金出资≥100万元)  
4 高新区
创新领军人才
博士 近1年 平均月薪不低
于1万元
引才企业条件:人才企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瞪羚企业、高企等(见政策文件)
5 高新区
创业领军成长项目
本科 一般近5年 占股≥20%或企业
第一大自然人股东,(且已实缴现金出资不≥100万元)
1.企业实缴出资≥500万
2.成立时间2年以内的,上一完整自然年度主营收入达到1000万元;成立时间5年以内的,上一完整自然年度主营收入达到2000万元


附件:
1.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