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国家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国家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方案》规定,将环保产业园B区空置房屋以公开竞租方式进行出租,现就本次招租的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空置待租房屋分布情况
序号 | 产权方 | 地址 | 楼号 | 楼层 | 房间号 | 面积 (平方米) |
房屋 用途 | 备注 |
1 | 苏州国家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金沙江路158号 | 4号楼 | 1层 | 南 | 1452 | 厂房 | 原租期于2021年8月7日到期 |
2 | 15号楼 | 1层 | 101 | 2660 | 厂房 | 原租期于2021年9月30日到期 | ||
3 | 15号楼 | 1层 | 101-2 | 2030 | 厂房 | 原租期于2021年9月30日到期 | ||
4 | 15号楼 | 1层 | 101-3 | 962 | 厂房 | 原租期于2021年9月30日到期 |
三、承租人条件
1.承租方必须符合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若出现多个竞租方现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人才类、科技型企业。
2.承租方应在竞租前到现场查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房屋租赁后因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后果。参与竞租的承租方均视同已实地查看,确认并认可租赁房屋的使用现状及上述各项租赁要求,出 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须在我司招商部填写《招商项目信息表》,并办理报名手续。
2.公告时间:公告期自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6日。
3.招商部地址:苏州市鹿山路369号39号楼6楼6312室。
4.联系方式:袁经理 0512-87770282;朱经理 0512-85188526。
5.本次对外公开竞租公告解释权归苏州国家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苏州国家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