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首批星级上云企业申报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工信局、姑苏区经科局、工业园区科信局、高新区经发委: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1〕9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首批星级上云企业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企业可根据自身上云建设应用实际情况,可且只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其中:未被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已评定为三星级上云企业的,可再次申报四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五星级上云企业须已评定为四星级上云企业;已经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等次及以下星级上云企业。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1年版)》(附件1)。
2. 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3. 企业须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评定申请表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在项目评定及现场核查中,如发现存在造假情况,申报企业以及具有共同责任的云服务商将被列入“黑名单”,取消企业申报资格,取消云服务商申报工业互联网平台、优秀云服务商等项目申报资格。
二、其他要求:
请各申报企业于5月6日起,在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dxplat.com)填报申报信息,并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附件2、3、4)。截止申报日期由市(区)工信部门根据本地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
市(区)工信部门依托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按照要求严格开展申报项目审核并于5月31日前通过线上报送(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纸质盖章版1份邮寄市工信局)。
请各地做好本地星级上云企业培育组织、发动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及时报送申报材料。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0日